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5-07-31~2015-08-04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持外國學歷者應加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 三、具辦理人事相關業務經歷者尤佳經歷。 四、具word、excel電腦軟體應用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者。 五、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各項人事資料管理、人事證明文件核發等業務。 (二)待遇福利、差勤管理、考核獎懲、退休撫卹、文康活動及其他活動等業務。 (三)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418號。 二、僱用期限:暫訂自104年8月7日起至104年9月24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 |
聯絡E-Mail | ab53552240@hlbh.hl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通信報名(請以限時掛號寄送,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二、報名日期:自104年7月31日(星期五)起至104年8月4日(星期二)止。 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電話:03-8312216、8312217)。四、繳驗證件:報名時請備齊證件影本1份依序裝訂成冊,請用白色A4紙張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裝於牛皮紙袋內,並請列印附件4郵寄封面黏貼後,親送或委送或郵寄至本校人事室(地址:970-01 花蓮市中山路418號)。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如附件1)(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需繳退伍令或免役證明)(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四)切結書。(如附件2)(五)其他(如技能檢定合格證件、經歷服務證明等)(六)個人自傳(內容含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請詳列)。(如附件3) ※證件正本俟錄取後驗證。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五、資格符合者,採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甄選方式:依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七、甄選日期、地點:104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起於本校舉行(請於上午8時前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至人事室報到)。 八、甄選結果: (一)錄取名單於104年8月7日(星期五) 上午10時後於本校網站公告。 (二)正取人員應於104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前攜帶學歷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先行報到,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校需求或期望者,本校得斟酌情形從缺之。 (四)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五)對於本次甄試如有疑義,請撥申訴電話:03-8312216。 十九、附件請參閱本校校網公告之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