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書記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候補2名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7-05~2016-07-12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二、具備行政文書、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三、熟諳Windows 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六、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職缺,進用期間至10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1日止。 |
工作項目 | 一、惜物網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3號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1.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身分證影本。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表件,於105年7月12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至本處人事室(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3號6樓)。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應徵者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以落實環保政策。 四、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書記」。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2-25629862分機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