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16-04-01

徵才機關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6-03-22~2016-04-01
資格條件 (一)滿20歲(含)以上。
(二)國中畢業(含)以上。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稔Excel、Word及Power Point)。
工作項目 回饋金業務、環保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親自或委託報名,逕至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民政課報名,地址:「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三樓」。
(二)檢附公立醫院檢查合格體檢表,戶籍謄本正本各乙份,退伍證、求職履歷表。
(三)身分證及最高學歷證件等影本(資料不予退回)。
(四)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105年4月1日(上班時間內)。
(五)聯絡人: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民政課承辦人陳春美,電話:03-5152525轉201。
(六)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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