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東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8-18~2016-08-25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測量製圖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三、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如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簡歷表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陞任者,本所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地籍圖重測及有關測量事項。 二、土地複丈及建物勘測案件之處理。 三、地籍圖閱覽及謄本核發。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含臺南市各區從事測量相關業務工作)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支援臺南市各區從事測量相關業務工作 徵才地點: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318號 |
聯絡E-Mail | lingyi@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將附照片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就業徵才-市府徵才公告上方,下載A4表格填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國民身份證等掃描影本,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於徵才期間以電子郵件傳送lingyi@mail.tainan.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測量課技佐(A610130)」;或於徵才期間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臺南市東南地政事務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318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測量課技佐(A610130)」,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2680595#205。 二、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及未予面試者,不另行通知。就面試人員中正取1名,並得視徵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1名,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三、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大眾交通工具。 四、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求職徵才/錄取公告」項下。(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