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7-01-06~2017-01-16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專業證照: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類科(護理師)及格證書,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3.經歷:需實際從事護理工作2 年以上經驗(具護理之家經驗優先進用)。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成績分數相等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能獨立使用安全性評估工具完成所有榮民評估工作。 2.能撰寫護理之個別化照護計畫,並確實執行。 3.具承辦業務統計分析等文書能力。 4.每月須輪值5-6 天。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崧嶺路57巷4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6 年1 月16 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理師職缺)。 2.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前開4 項非現職公務人員免附)、專業(護理師)證照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含在職證明)、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專業科目」及「國文」)。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新竹市崧嶺路57 巷41 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3-5213292#11503;聯絡人:人事管理員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