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稱 | 視察 |
職系 | 檔案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2-12~2015-02-24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具檔案管理或一般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檔案管理、圖書資訊或歷史學等相關科系所學歷或檔案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負責本組業管檔案法令解釋諮詢事項 2.負責機關檔案清理及銷毀制度研議事項 3.負責機關計畫性檔案清理計畫擬定及推廣業務 4.負責機關檔案銷毀目錄法定審核業務 5.負責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法定審核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於104年2月24日下班以前(郵戳為憑)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明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審函、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以掛號郵寄本局檔案徵集組李淑琍 收(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註明應徵檔案徵集組視察職務),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初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本職缺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