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旗津區公所 徵求 書記~2015-07-09

徵才機關 高雄市旗津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5-07-03~2015-07-09
資格條件 1.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現職公務人員。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2.辦理區政相關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旗津區公所(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仍應於陳報市府核准後始可生效。
2.本案由本所甄審委員會辦理甄選審查事宜。
3.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試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核派自動失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5.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6.親自報名者應於報名期間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30)送達本所,並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
7.郵寄報名者應於報名期間截止日下午17時30分前寄達本所,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
聯絡人:歐主任 電話:(07)571-25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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