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中央研究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館員 |
職系 | 史料編纂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11-04~2014-12-12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具史料編纂職系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具備專精之史料編纂學識、口述歷史實務經驗與口述歷史訪問與應用之研擬、執行、督導等能力。 四、 具研究、創新、規劃、判斷、協調與執行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 各項口述歷史訪問計畫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二) 口述訪問行政業務:各項來函承辦、連絡、口述歷史相關會議與委託書簽約。 (三) 口述訪問稿與口述歷史期刊之審查、編輯出版與推廣。 (四) 口述史料、照片之徵集、訪問紀錄之典藏保存、編目與保管。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
聯絡E-Mail | imhp@gate.sinica.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書面資料擇一,於103年11月 日前(以郵戳或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憑)逕寄。 1.擇電子郵件方式請逕寄imhp@gate.sinica.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近代史研究所館員」,經初審通過者,請檢附書面資料。 2.郵寄方式請逕寄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信封請註明「應徵近代史研究所館員」字樣。 二、資格符合者,先以學經歷等進行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以電子郵件寄送電子履歷者,請於初審通過後,再檢附書面資料。 四、另視成績擇優備取一名,候補期間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