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 徵求 技士~2016-04-08

徵才機關 國立中興大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子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6-03-28~2016-04-08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普通或高等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
(三)具電子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具有溝通協調、綜合判斷及分析能力;具備專精之電子電機工程知識並可獨立判斷辦理業務;具辦理相關行政業務之基本外語溝通能力。
工作項目 (一)本系電機電子實驗室設備規劃
(二)大樓總務(含新館):1.規劃 2.裝設 3.維修 4.清潔 5.搬遷 6.其它
(三)環境安全事宜
(四)財產管理
(五)空間管理
(六)招標採購
(七)場地租借
(八)聯誼業務
(九)員工福利
(十)清寒學生工讀
(十一)其它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電機工程學系(含通訊所、光電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以A4紙張依序裝訂),於105年4月8日前掛號郵寄: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電機工程學系收(聯絡人:鄭麗珍 電話:(04)22840688 #225)。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業務測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 技士 職缺)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四)現職派令影本(五)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四)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 最近五年獎懲令、訓練進修(屬終身學習時數部分請自行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列印)、通過英檢等相關證件影本。(七)國立中興大學外補人員考核評分表,請自行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格下載/職員任用下載【http://www.nchu.edu.tw/home/person/WWW/】填妥並簽章。
(八)其他有助於審查之相關證照資料。
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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