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徵求 技術員(職務代理人)~2014-07-01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技術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4-06-24~2014-07-01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機械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應熟悉電腦應用軟體(PowerPoint、Word、Excel)操作能力,具有下列證書之一者優先考量:
1.Office軟體應用認證證書。
2.移動式或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3.1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結業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應迴避任用之情事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本職缺係10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機械工程科增額錄取人員第1次分配職缺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限至上開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以薪點250標準按月支給,折合薪資新臺幣30,275元。
工作項目 (一)機械類產品檢驗及行政事務等相關業務。
(二)度量衡器檢定檢查及行政事務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北門路1段179號或臺南市中西區富北街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含自傳1篇,附照片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以上文件請於103年7月1日前寄至臺南市北門路1段179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6-2264101-222 洽侯小姐。
(三)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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