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 徵求 視察~2014-10-21

徵才機關 僑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職稱 視察
職系 僑務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4-10-16~2014-10-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研究所以上畢業。(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本會僑務行政職系職務資格。(三)曾任主管職務3年以上。(四)具駐外工作經驗。(五)諳西班牙語者優先考慮。
工作項目 僑務行政工作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15樓~17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500字以上之自傳1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內獎懲令及語言能力等影本(請一律以A4紙張裝訂成冊),於103年10月21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僑委會簡任視察),逕寄「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僑務委員會人事室編制任免科收」,逾期不予受理。(二)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公告事項-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並請於收文截止次日內,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ac1836@ocac.gov.tw。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均不退件,如須返還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四)洽詢方式:請電洽(02)2327-2942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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