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竹南高級中學 徵求 書記~2016-07-01

徵才機關 國立竹南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以上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6-06-24~2016-07-01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1職等以上,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銓敘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熟稔電腦操作(包含Word、Excel等)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工作項目 處理學校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9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方式:有意願且資格條件符合者,即日起至105年7月1日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依序裝訂後,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無效,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至本校人事室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各項資料及貼妥相片並含自傳填寫完整)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6.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訓練進修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7.專業證照或語文英語能力證明書、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二)甄選方式:
1.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校另行通知面試,分數低於70分者本校得予從缺;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錄取人員欲取回原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
2.正取人員如因故無法依規定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甄選結果:
1.正取1名、備取2名。
2.備取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
1.郵寄地址:350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98號,國立竹南高級中學人事室收。
2.聯絡電話:037-476855轉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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