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5-12-07~2015-12-1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證明文件。 (二)具身心障礙者手冊。 (三)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公務機關行政業務及類似工作經驗者。 (五)品操良好,未曾受刑事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秘書室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彰化市中山路2段349號4樓)。 |
聯絡E-Mail | chy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期限:自104年12月7日起至104年12月11日止。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報名,請於本(104)年12月1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本分署人事室(彰化市中山路2段349號4樓),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執行員約僱人員,並檢附報名應繳文件,證件不齊、未以掛號郵寄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退件。報名表及簡章、切結書請自行至本分署網站(http://www.chy.moj.gov.tw/)下載列印。報名應繳文件:請依下列編號次序由上而下排列裝訂,第(一)至第(四)項為應繳文件,第(五)項請依實際情形檢附。 (一)報名表1份(含簡要自傳),請黏貼最近1年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二)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1份。 (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 (四)切結書正本1份。 (五)其他︰退伍令影本、電腦文書處理證照影本等。 如有疑問,請洽本分署人事室,聯絡電話:04-7269435分機218、04-7269514(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