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15-12-11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5-12-07~2015-12-1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證明文件。
(二)具身心障礙者手冊。
(三)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公務機關行政業務及類似工作經驗者。
(五)品操良好,未曾受刑事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工作項目 辦理秘書室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彰化市中山路2段349號4樓)。
聯絡E-Mail chy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期限:自104年12月7日起至104年12月11日止。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報名,請於本(104)年12月1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本分署人事室(彰化市中山路2段349號4樓),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執行員約僱人員,並檢附報名應繳文件,證件不齊、未以掛號郵寄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退件。報名表及簡章、切結書請自行至本分署網站(http://www.chy.moj.gov.tw/)下載列印。報名應繳文件:請依下列編號次序由上而下排列裝訂,第(一)至第(四)項為應繳文件,第(五)項請依實際情形檢附。
(一)報名表1份(含簡要自傳),請黏貼最近1年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二)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1份。
(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
(四)切結書正本1份。
(五)其他︰退伍令影本、電腦文書處理證照影本等。
如有疑問,請洽本分署人事室,聯絡電話:04-7269435分機218、04-7269514(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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