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4-12-26~2015-01-05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考試及格。2、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3、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系統使用。4、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具有社工專業背景為優先。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7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自述)、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機關派令與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身份證等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里幹事」及聯絡電話與行動電話,於104年1月5日前掛號郵寄:83252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79號高雄市林園區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填妥信封貼足回郵俾利郵寄。3、所附資料請以A4直式規格紙張印製,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4、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增列候用人員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得予從缺。5、聯絡電話:(07)6412511分機661人事室賴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