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徵求 副研究員~2015-03-03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副研究員
職系 農畜水產品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2-25~2015-03-03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農畜水產品檢驗職系之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獸醫、食品、生物、生命科學、公衛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具輸出入檢疫檢驗、行政管理、規劃能力及國際諮商經驗者。
(四)工作積極進取,不畏艱難、認真負責、具學習熱誠者、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五)具有全民英檢中高級(或相同等級之英語能力考試及格)以上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規劃、聯繫與執行國內外食品工廠之查核任務。
(二)辦理輸入產品業務之國際合作、諮商及相關業務。
(三)辦理國內外稽核人員教育訓練。
(四)辦理主管交辦之其他事項。
工作地址 本署北區管理中心昆陽辦公室(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04年3月3日前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fda.gov.tw/首頁「公告資訊/本署徵才/線上報名」登錄履歷報名資料,並提醒您於報名頁面「應徵單位」請選擇「北區管理中心」;「應徵職稱」選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副研究員徵才」,以利資料登錄。
(二)並請檢齊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截止日前,信封上註記『應徵北區管理中心副研究員 』,逕寄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
(三)本次公開甄選擇優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五)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六)洽詢電話:02-2787-7924 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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