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徵求 技士~2016-09-26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化學工程、機械工程、商品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9-06~2016-09-26
資格條件 1.化學、化學工程、機械、工業工程或檢驗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具有化學工程、機械、工業工程或商品檢驗職系調任資格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相關類別國家標準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濟南路1段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於「最新消息」/「徵才公告」/「本局第一組化學工程、機械工程、商品檢驗職系技士1名」項下進行線上報名。
二、完成上開線上報名程序後,再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附照片及簽名 )。
2.現職派令。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於105年9月26日前郵寄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人事室第一科曾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系、職稱、代碼G1及白天聯絡電話,並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遇報名人報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三、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1-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18 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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