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備取1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6-03-04~2016-03-10 |
資格條件 | 1.大學畢業,具備學士學位者。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及一般公文(書)處理能力。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辦理榮民服務照顧業務。 2.一般行政事務處理與支援。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請檢附報名表(至本處網頁下載,內貼2吋半身正面照片、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300字內以上簡要自述)、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等,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缺,於105年3月12日前掛號郵寄本處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3,908元/月。 3.資格審查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擇期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及退件。 4.甄試項目:面試、筆試、電腦能力。筆試內容:專業知能問題分析與建議及公文寫作。 5.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胡治華先生收;聯絡電話:(03)4375863-8【共6線】傳真:(03)4375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