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徵求 編纂~2015-04-11

徵才機關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至薦任第九職等
職稱 編纂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15-04-02~2015-04-11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職等之任用資格者。
(二)非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
(四)對日據時期臺灣史有興趣,志於從事日據時期檔案檔案整理、保存維護、研究及展示教育等工作者。
(五)國內外之日語或文史相關系所畢業,具日語檢定N2或相當等級以上或精通日語者優先考量。
(六)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七)具有團隊合作、積極主動解決問題能力者。
(八)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身心健康並細心負責者。
工作項目 (一)檔案整理、保存維護、研究及展示教育。
(二)辦理加強日據時期檔案臺灣總督府檔案翻譯研究出版計畫相關工作。
(三)檔案閱覽諮詢服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南投縣南投市光明一路25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04年4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如親送請至本館秘書室收文處加蓋收文章戳,逾期不予受理)逕寄54043南投縣南投市光明一路254號人事室收,信封請加註應徵「一般行政職系編纂職缺」。
(二)應檢附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簽名並黏貼照片)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現職派令影本、最近或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日語能力檢定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於必要時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聯絡電話049-2316881分機156。
備註: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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