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新台幣33,908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5-03-30~2015-04-01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 二、男女不拘。 三、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六、本職缺係副技師職務代理,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04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一日為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四省節能減碳專案計畫、管理、結報及上網登錄。 二、協助家區環境美化及環保業務管理。 三、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請至本家網站(http://www.vac.gov.tw/vac_home/changhua/home/index.asp)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於104年4月1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副技師職務代理人職缺)。 2.通信報名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4-8747647轉107;聯絡人:張先生。 3.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4.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及面試。 5.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俾利郵寄。 6.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