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5-12-31~2016-01-0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具有社會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及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社會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臺中市后里區公安路84號) |
聯絡E-Mail | hl209@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述資格條件者,請於105年1月8日(以郵戳為憑)前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等證明文件影本,郵寄至本所人事室(地址:42151臺中市后里區公安路84號;聯絡電話:04-25562116#812葉小姐),報名文件請以A4影印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書記職務」。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視需要另行擇期擇優通知面試。 (三)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