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2016-01-27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約聘八等376薪點(新台幣45,533元)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聘用人員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6-01-22~2016-01-2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以上畢業。
二、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尤佳。
三、具有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五、本職缺係職務代理,聘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05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一日為止,另聘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四省能源管理、結報及上網登錄,水、電、瓦斯、油料收費計算作業。
二、家區災害防救及防護團訓練業務。
三、消防設備(施)之檢查與維修。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家網站(http://www.vac.gov.tw/vac_home/changhua/home/index.asp)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於105年1月27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約聘職務代
理人職缺)。
2.通信報名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4-8747647轉107;聯絡人:張先生。
3.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4.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及面試。
5.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俾利郵寄。
6.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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