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南投縣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社會工作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5-08-24~2015-09-02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或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考試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格。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任現職滿一年且未受轉調限制之人員。 4.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5.獎懲:近5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行政紀錄。 6.人格特質:品性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具高度服務熱忱,與規劃、協調、整合及管理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需要作職務調整;願意擔任值勤事項(含例假日值勤)。 7.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一般行政業務。 2.榮民(眷)服務照顧等工作。 3.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4年9月2日前掛號郵寄本處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社工員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1)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2)無前開優先錄用規定之適用情形時,另辦理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科50分鐘)及電腦中文輸入測驗(20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南投市民族路505號;聯絡電話:049-2222036#26;聯絡人:孫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