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南市北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一般人員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14-05-27~2014-05-30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調任該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災害防救業務、教育文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北門區(72742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108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白天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一次派令及銓審函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訓練進修、英語 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影印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於103年5月30日(星期五)前逕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或送達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108號人事室李主任收及註明應徵一般民政課員。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