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港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徵求 技士~2017-01-13

徵才機關 國立北港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17-01-05~2017-01-13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高考3級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有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
(四)熟諳文書處理和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機械科實習設備儀器之管理、維護及材料請購等事項。
(二)支援教學及校務推展相關事項。
(三)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北港鎮太平路80號(國立北港農工)。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人事室(05-7832246轉567或568) 一、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06年1月13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士」,並以電話向本校人事室確認資料是否寄達。 (二)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經審查不合者,恕不退件(如需返還證件影本者,請附回郵信封)。 二、應繳證件:報名時請繳交下列相關證件影本,證件以A4影印並依序排列,並請於影本上註記「與正本相同無訛」後簽名 (一)報名表(貼妥照片)及切結書。 (二)國民身分證。(男性請另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五)公務人員現職派令、銓審函。 (六)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七)公務人員履歷表。 (八)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英語能力證明等)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資格審查)及複試 (一)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以電話個別通知參加複試,資格不合者恕不予退件及函復。 (二)複試日期:106年1月23日(星期一)。 (三)複試項目:1.實作:機械加工技能與機具維修,佔50%。 2.口試,佔50%。 (四)應徵者成績及各方面表現不符本校期望者,本校得斟酌情況,該職缺從缺。 四、甄選結果:正取及備取人員名單於106年1月24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公告。(http://163.27.127.12/employee/) 五、本案錄取人員,須俟辦理商調及核派程序完成、依限報到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六、候補人員以遞補本次公開甄選之職缺為限,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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