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聘用人員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聘用人員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16-12-30~2017-01-10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交通運輸相關科系或具民航產業相關經歷者為優。 (二)熟稔電腦文書處理及資料彙整,具教育訓練經驗者尤佳。 (三)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四)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 |
| 工作項目 | (一)訓練行政事務。 (二)計畫研考業務。 (三)人事助理例行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濱江街362號 |
| 聯絡E-Mail | sj@at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之月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3,908元),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06年4月7日。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本所網站(http://www.atc.gov.tw)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電子檔先寄sj@atc.gov.tw,報名表紙本暨相關證明文件(學歷、專長及語文證明影本)請於106年1月10日前郵寄「臺北市濱江街362號 教務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02)87702636 程組長香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