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01-20~2016-01-27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以上(含)或其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可調任社會行政職系之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形,且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excel、word、電腦相關知能)及公文作業系統能力。 4、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社工相關科系畢業,且具2年以上社政工作、身心障礙相關活動辦理及志工管理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無障礙之家志工團管理、身心障礙活動及方案規劃辦理、相關行政作業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工作地址: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北路392號) |
聯絡E-Mail | s7411680@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請親筆簽名)、現職派令、歷年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等資料,另有社會工作相關經驗證明或通過英檢或有其他特殊事蹟之資料亦請檢附資料影本 (以上影本請以A4格式列印,並蓋核與正本相符簽章),於105年1月27日前(郵戳為憑)寄送: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北路392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人事室收,逾期、資料不齊、未依限寄達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倘欲退還應徵資料,請貼足回郵信封並書明地址。(業務聯絡人:劉珈瑋,電話:8151500轉107)文件審核通過者於2月1日公告口試名單及日期。 備 註:1.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2.本次甄選,本家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