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新聞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11-17~2016-12-01 |
資格條件 |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並經銓敘機關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具備活動企劃能力,全民英檢或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及格(請附證明)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市政新聞發布、輿論公意蒐集、城市行銷與各項活動等。 2.辦理有線電視、電影映演業、錄影節目帶之輔導登記(含查緝)及發展影視產業、公用頻道節目等業務。 3.辦理定期刊物、市政宣傳等相關出版品之編印與發行(含電子刊物)。 4.機關網路行銷及官網後台與作業系統之管理。 5.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新聞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表內不得缺頁,各資料欄均不可缺少,且不得自行修正或調整內容及格式,並應親自簽名與附貼最近2吋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及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及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於105年12月01日前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高雄市政府新聞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691,另信封請註明「應徵一般行政職系科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含履歷表內資料欄別)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者,擇優選取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或未獲選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寄還報名資料,如需寄還資料請自附信封貼足郵資)。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