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銅鑼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6-11-10~2016-11-13 |
資格條件 | 1.高普考或相當特考及格且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銅鑼地政事務所(苗栗縣銅鑼鄉福興村平陽路46-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新銓敘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影本),於105年11月13日前(郵戳為憑)寄至苗栗縣銅鑼鄉平陽路46-2號苗栗縣銅鑼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2.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有疑問請電洽037-984131轉分機311邱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