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公用事業管理所 徵求 助理員~2016-06-07

徵才機關 新竹縣新豐鄉公用事業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或第6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16-05-31~2016-06-07
資格條件 1、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以上考試及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規定之各類考試限制調任情形者。
4、有採購證照者為佳。
工作項目 1.公園管理業務
2.停車場管理業務
3.零售管理業務
4.預算管理
5.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九十三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5年6月7日】前檢附第二點所列資料以掛號郵寄本處人事室張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本所地址:30441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九十三號。2、應徵人員請繳交下列各項表件(各項表件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填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資料、考績、獎懲等資料);(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四)現職派令影本;(五)除現職外之歷任機關離職證明書影本;(六)歷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七)近5年(100年至104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現任公營事業機構者,須繳交近5年考核及現任工作項目證明書等相關證件影本);(八)近3年(101年12月至105年5月)獎懲令影本;(九)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書(或相當之英語能力檢測成績證明文件)或第二語文(含第二外國語及第二本國語)檢定證明文件影本(非必備證件,無則免附)。3、履歷表第1頁左上方註明「應徵新竹縣新豐鄉公用事業管理所助理員」、日間(辦公室)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4、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將影響資績評分結果,故請務必備齊第二點所列資料。5、甄選方式:甄選方式:先就書面資料審查及評分,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6、連絡電話:人事室張先生(聯絡電話:03-5591116轉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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