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徵求 書記~2016-09-22

徵才機關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16-09-19~2016-09-22
資格條件 (一)現職滿1年,並具委任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及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限制情事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者。
(四)未具雙重以上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檢具證明文件資料影本(各1份):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影本(無則免附)。
(六)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七)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並簽名、請務必填寫連絡方式)。
(八)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繳)。
(九)通過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十)面試甄選資料表1份(請逕至本校網站首頁公告區下載,並以電腦繕打後列印為A4紙本1份隨證件併附,另將電子檔e-mail至 mk5015@mksh.phc.edu.tw信箱)
(十一)以上證件、資料均請縮放至A4規格依序裝訂。
報名方式:請於本(105)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將前開證件及資料影本親送或逕寄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國立馬公高中人事室」收
(請注意應於9月22日下午5點前寄達或送達,並非郵戳日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職務」。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校將另行以電話通知舉行面試之時間地點(預計於報名截止日後3日至一週內舉行)。
(二)證件不齊、資格不合或逾期報名者,恕不受理報名。全部資料概不退還,錄取人員以公告為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民事、刑事責任者,法律責任自負或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四)本次公開徵才除擇優錄取正取名額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應徵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五)報名前請先確認如獲錄取後,現職服務單位是否同意商調,如不同意者,請勿應徵。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6-9272342轉611或612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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