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督導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聘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8-21~2015-08-31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具備3年以上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經歷或具2年以上擔任管理職位,如督導、組長、主任等。 二、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或輔導相關科系畢業(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1款社會工作科、系(組)、所或第5條第3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三、人格特質:對少年相關輔導、犯罪預防工作有高度熱忱,並具有耐心、責任感。 |
工作項目 | 綜理少年輔導相關工作及督導會內各類相關業務執行。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和平路22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於期限內(郵戳為憑)將報名表與佐證資料放入信封袋後寄回(地址:236新北市土城區和平路22號5樓,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專任督導文件),或親至本會繳交。 二、繳驗證件: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畢業證書影本,男須另繳退伍證或免役證明影本。 三、填繳資料: 1、報名表:工作經驗、自傳(字數勿少於500字)。 2、繳交貼妥郵資(24元)並填寫收信人姓名、住址及郵遞區號之中式標準信封1個(郵寄成績用)。 四、凡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請於通知之期限內補齊,未補齊者視同棄權。 五、詳情請至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官方網站查閱(http://ppt.cc/2X4FK)或來電諮詢(2266575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