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徵求 約僱人員(組員職務代理人)~2014-07-30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月酬標準)五等280薪點(33,908元)
職稱 約僱人員(組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4-07-23~2014-07-30
資格條件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1款社會工作科系或第5條第3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保護性個案工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綜理性交易業務、性騷擾業務、人身安全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務。
三、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4年12月30日止(一年一僱)。
工作地址 永華行政中心(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服務證明影本(社會福利服務經驗證明影本)4.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影本(如具證照者請檢附) 5.意者請於103年7月30日前備齊上述資料(1式5份),寄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約僱人員」。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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