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徵求 課長~2014-07-07

徵才機關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課長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4-06-25~2014-07-0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合格實授),且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具風景區遊憩行政宣傳及行政管理實務經歷者為佳。
工作項目 1.有關風景區遊憩行政宣傳及行政管理之統籌規劃及督導。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貢寮區福隆村興隆街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3年7月7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一律以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右下角註明「應徵交通行政課長職缺」字樣,掛號郵寄22841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36號「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謝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4991115轉106):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乙份(請貼照片、詳填自傳並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 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等各項相關資料,依序裝訂成冊。
2.證件不齊者,恕不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
3.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視同不需退還證件)。面談後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三個月。
5.經評定為錄取人員由本處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如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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