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16-01-13

徵才機關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6-01-09~2016-01-13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科系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三、熟電腦操作(word、execl、powerpoint)操作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英語能力尤佳。
四、工作態度積極進取、細心、耐心、服務熱忱,並能配合調整業務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招商及投資相關業務。
二、辦理投資案件之統計分析及追蹤事項。
三、區內事業廢品下腳處理查核。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聯絡E-Mail suhei@epz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先至「本分處網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http://www.epza.gov.tw/harbor/list.aspx?pageid=9635a6e58c4a5216)下載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甄選約僱人員報名表 ,填妥資料後,電子檔E-mail至suhei@epza.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及姓名。
2.另須檢具紙本表件資料計有:履歷表(須含照片、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同前述網址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與工作項目相關證件影印本(無者免附),於105年1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人事室劉小姐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3.僱用期間: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代理理由消失時應無條件解雇。
4.聯絡電話:04-26581215#682劉小姐。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6.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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