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15-04-09

徵才機關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5-03-31~2015-04-09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地籍測量專業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地政或地籍測量相關工作經驗。
(二)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並具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地政、地籍測量相關業務及上級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轄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二)請於本(104)年4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件以掛號郵寄至:434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4段185號,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人事室何小姐收【信封外及履歷表上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代理人職缺】,並請檢附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貼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5.其他專業能力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視需要擇優電話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談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三) 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所網頁,除正取1名外,得另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至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四) 聯絡電話:04-26367150分機201,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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