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5-03-04~2015-03-13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以上畢業,並熟悉公文系統操作 二.身心健康 三.品性良好,無不良嗜好 |
工作項目 | 一.公文傳遞,整理文件 二.打掃環境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九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將下列資料於104年3月13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至桃園市議會總務組林小姐收,或親送本會 (一)簡歷表 (二)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影本 二.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另不辦理退件 三.本項人員薪資為:高中畢業者19493元,大學畢業者為20093元 四.連絡電話:03-3322191轉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