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輔導員~2014-07-09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8職等
職稱 輔導員
職系 社會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4-07-01~2014-07-09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依專技轉任條例轉任有案。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專業證照: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尤佳。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社會行政相關業務及內住榮民服務輔導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9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3年7月9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輔導員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付)、專業(社會工作師)證照(無則免付)、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1)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2)無前開優先錄用規定之適用情形時,另辦理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科50分鐘)及電腦中文輸入測驗(20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臺南市東區崇明路190號;聯絡電話:(06)269-0418轉208;聯絡人:人事管理員朱先生。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