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徵求 隊員~2014-06-03

徵才機關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清潔隊員
官職等
職稱 隊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清潔隊員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4-05-30~2014-06-03
資格條件 1.國民小學(含) 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2.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年齡及性別不拘,身體健康,能勝任清潔隊員
工作,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
工作項目 (1) 環境清潔、垃圾清除、跟隨垃圾車及臨時交辦事項。
(2) 環境綠美化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七段49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凡具前述資格條件,請自103年5月30日至103年6月3日止前,將上述證
件,以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報名送交行政課。
(二)、報名地址:彰化縣福興鄉公所行政課(機關地址: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
七段49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清潔隊員職務。
(三)、報名應繳表件:
(1) 報名表一份。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4) 戶籍謄本正本1份。
(5) 最近半年內二寸半身脫帽照片1張。
(6) 退伍證影本(女性免附)。
(四)、錄取及進用:
(1) 由本所組成甄選委員會公開評選,擇優簽請 鄉長核定錄取名單。
(2) 錄取人員接到通知後三日內辦理到職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3) 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
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4) 新進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期滿成績合格者,予以正式進用,其試
用期間不能勝任或品性不端者,得隨時予以註銷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五)、其他:
1.報名文件及相關資料請用影本,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個人資料如需寄回
請註明並加附回郵信封,如否恕不退件。
2.錄取通知:評選後以電話通知錄取者至本所報到,未錄取者不另
通知,有關結果將另行公告於本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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