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環保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6-02-03~2016-03-0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環保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無特考等用限制轉任情形。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三、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期間3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 |
工作項目 | 環保技術綜合業務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1段17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以自然人憑證登錄ecpa人事服務網列印個人最新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請務必詳實填寫)、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得擔任或調任環保技術職系銓敘審定函或相關證件,並於105年3月2日前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另倘具備身心障礙手冊、英文檢定資格者併請檢附證件影本。上揭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 二、聯絡方式: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1段170號,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電話:05-5526341。 三、資格符合者,先就學經歷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用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字樣,以落實環保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