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3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7-01-09~2017-01-12 |
資格條件 | 大學以上環保相關科系畢業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環保相關工作半年以上經驗,能配合環境污染稽查及例假日輪值班者。(環保相關科系以符合報考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環保技術」或「環境工程」類科別報考資格) |
工作項目 | 辦理環境污染稽查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甄選方式: 1.應徵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另行電話通知參加口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2.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1)才識(50%,包括工作經驗、學識、志趣、問題判斷、分析)。 (2)言辭(20%,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反應能力(20%,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4)儀態(10%,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甄選日期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報名方式:親送或掛號郵寄(報名期間:106/01/09~106/01/12)。 報名甄選應備證件:意者請至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http:// http://www.chepb.gov.tw/下載「彰化縣環境保護局五等約僱人員報名表」,並檢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學歷證明影本1份、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以上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於報名截止日前親送(上班時間)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彰化市健興路1號2樓彰化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彰化縣環境保護局五等約僱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錄取方式:正取3名,得備取3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錄取公佈:本局及彰化縣政府就業資訊網頁公告。 聯絡人及電話:04-7115655轉723李先生 其他: 一、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 二、職等:按月以約僱五等280薪點僱用支薪,折合金額新臺幣3萬3,908元整。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