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徵求 科員~2017-02-2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財稅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7-02-13~2017-02-20
資格條件 (一)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財稅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二)具資訊處理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財稅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
聯絡E-Mail 05100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相關證件資料:1.一般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貼照片、自傳詳述、末頁簽名)、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件、4.最近1筆銓審函及派令、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5年獎懲
令等影本。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親送或委託報名,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併同以上相關證件資料(以A4紙張影印)裝訂成冊,於106年2月21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
「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桃園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顏小姐收,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517」。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
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