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徵求 管理員~2014-12-10

徵才機關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一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4-12-03~2014-12-10
資格條件 具有委任第1職等合格實授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有案,現仍在職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生宿舍行政業務與學生住宿生活管理輔導工作。
二、住宿生伙食督導及管理工作。
三、學生宿舍設施及器材管理。
四、學務處生活輔導一般性業務。
五、工作時間:
(一)正常班為週日傍晚17時至翌日上午8時止,週一至週四晚間20時上班至翌日上午8時止。
(二)週五部份時段須配合週六輔導課學生住宿之需,上班時間為傍晚1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但可另給津貼。
(三)另配合學生考試及相關活動、出席學校重大活動,需提早上班。本職缺以學期調整輪替上班時段,分屬白天辦理學生宿舍行政管理及學務處一般性行政業務或夜間實際擔任學生住宿生活管理輔導之工作;寒暑假期間於不影響宿舍管理工作業務時得予補休。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聯絡E-Mail jls01@mail.ylsh.ml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於103年1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學務處管理員」,將下列資料掛號郵寄358苑裡鎮育才街100號,國立苑裡高級中學人事室收: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白天、夜間聯絡電話)。(二) 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現職銓敘審定函。(五)現職派令。(六)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七)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暨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以上證件資料請採用A4規格影本,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經初審合格者,本校得另行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退件亦不函復;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掛號郵資)俾利郵寄。
三、本次甄選預定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三個月,以遞補該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
四、聯絡電話(037)868680轉700、701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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