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衛生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12-16~2014-12-23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共衛生、醫護管理等相關學系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2.應公務人員普通、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經銓審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符合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縣市衛生局菸害防制計畫審查、經費分配相關業務。 2.辦理縣市衛生局評比指標訂定及考核獎勵作業。 3.辦理縣市聯合稽查管理事項。 4.辦理縣市菸害防制實務交流訓練工作坊。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於103年12月23日前寄(送)達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本署台北辦公室人事室收(如有郵誤,自行負責;信封請註明『應徵健康教育與菸害防制組科員』):(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末頁請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8)通過英語檢定測驗證書(無者免附)(9)其他學經歷證件或相關服務證明文件影本。(10)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應徵人員名冊(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首頁-下載中心-人事室 下載) (11)應徵人員名冊電子檔請一併寄至papaya@hpa.gov.tw 2.合格者視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甄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應徵之履歷及相關文件如需寄回,請附足額之回郵信封,俾利作業。 3.本次公開甄選得酌增候補人員一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洽詢電話:(02)25220807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