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2016-12-14

徵才機關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16-12-07~2016-12-14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具工程管理、行政管理或觀光相關行政學經歷尤佳。(二)善於溝通、有耐心且具學習精神及熱誠者。(三)熟悉網路、通訊社群軟體(如line、juiker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六)僱用期間至106年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工作項目 (一)據點轄區經營管理業務。(二)據點自主性定期督導考核業務。(三)清新潔淨活動、海岸環境維護、清淨家園計畫執行。(四)據點意外險、火險辦理。(五)設施接管、移交、認養業務。(六)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聯絡E-Mail may0828.ph@tbro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及經歷專長(含英語檢定)證明文件影本,於105年12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人事室收〈請詳細註明手機號碼及上班時間聯絡方式,以便通知參加甄試〉,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務代理」等字樣,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電話:06-9216521轉330。2.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3.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所送報名資料如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否則不論錄用與否概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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