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庶務組長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預估缺)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12-25~2016-01-04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資格者。 (二)工作熱誠、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執行職務分配及調整 者。 (三)具有採購專業證照並對庶務組業務具有實務經驗與實際執行能力者尤佳。 (四)具備電腦軟體及網路操作與處理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 合學校需要作職務分配及調整。 (六)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 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七)無特考特用或限制調任情事之一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 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 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修建工程、設備及一般庶務採購等作業。 (二)彙報各項總務業務統計資料。 (三)規劃及監督校舍建築與設備安全檢查與修繕事項。 (四)督導學校門禁管理及安全防護。 (五)管理及分配工友工作事項。 (六)執行場地租借與佈置事宜。 (七)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一律至本校網站下載,逕自以A4紙張列印填寫即可。 (二)報名方式:意者採通訊、親自或委託報名,報名期限自104年12月25日(星期 五)起至105年1月4日(星期一)止; 親自報名者或委託報名請於 民國105年1月4日下午4點30分前將資料送達本校人事室、通訊 報名者請於民國105年1月4日止以掛號寄達本校(非以郵戳為憑),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庶務組長職缺」及白天可連絡到的電話,逾 期者或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恕不受理報名。 (三)應繳表件(下列證件請檢附影本,影本恕不退還): 1.報名表1份(黏貼最近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附件1)。 2.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含照片、自傳並於末頁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可連 絡到的電話)。 3.准考證(請黏貼相片及書寫姓名)(附件2)。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男性並請附退伍證明。 5.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現職最近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8.現職非一般行政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另須檢附曾任一般行政職系或 相關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影本或銓敘部證明。 9.切結書(附件3)、委託書(附件4)。 10.採購專業證照。 11.採委託報名者,請檢附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12.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 (四)報名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報名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影印證件不予退還,105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16時前尚未接到電話通知應試者,請主動與本校人事室聯繫。 (五)連絡電話;06-6562275分機861或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