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園藝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另視成績高低備取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2-05~2016-02-19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男性須役畢)。 2.具園藝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3.最近三年考績應有一年以上甲等。 4.本職缺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 |
工作項目 | 1.公園綠地廣場維護管理及綠美化等業務。 2.生態志工督導及教育訓練等業務。 3.辦理園藝(含苗圃)施工、監工、督導及維護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應徵者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述自傳,簽章)、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等)證書、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份派令、近3年考績通知書(皆以A4影印)。 2.請於上網公告期限截止前(2/19,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經建課園藝職系技士及應徵者白天電話】,本所聯絡電話劉小姐29929891*162。 3.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額郵資),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