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 徵求 辦事員~2016-02-17

徵才機關 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 備取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16-02-03~2016-02-17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相關類科考
試及格之人員,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
者。
工作項目 登記課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3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全份,含二百字以內之自傳)、全部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獎懲、訓練進修、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5年2月17日截止前逕送或郵寄「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37號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係應徵登記課辦事員職務」,憑逾期不予受理,未錄取者履歷等相關表件恕不退還。備取有效期限3個月。接洽電話(05)3791602轉105蘇小姐。由本室審查資歷,由業務單位擇優通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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