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徵求 執達員~2015-03-11

徵才機關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司法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至5職等
職稱 執達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司法人員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5-03-09~2015-03-11
資格條件 (一)司法特考四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2 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不以現職人員為限,擇優測試。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 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具總務業務相關工作經驗,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熟稔電腦文書處理,能配合職務調整者。
(四)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財產管理等總務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0145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02)24652171 轉1823 丁科員

http://kld.judicial.gov.tw/?struID=79&newsType=3&SEQNO=18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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