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司法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至5職等 | 
| 職稱 | 執達員 |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司法人員 |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 有效期間 | 2015-03-09~2015-03-11 | 
| 資格條件 | (一)司法特考四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2 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不以現職人員為限,擇優測試。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 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具總務業務相關工作經驗,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熟稔電腦文書處理,能配合職務調整者。 (四)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財產管理等總務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20145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2)24652171 轉1823 丁科員 http://kld.judicial.gov.tw/?struID=79&newsType=3&SEQNO=184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