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旗津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4-04-17~2014-04-21 |
資格條件 | 一、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並銓敘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之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社工相關科系畢業或曾修習相關科目20學分以上等專業職能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內勤里幹事、辦理區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2號(本所) |
聯絡E-Mail | iijinlee@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本人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無訛誤)、現職派令及最近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證件請用A4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章)、或身心障礙手冊,填具後附公務人員具結書(請至高雄市政府人事處網頁書表下載),採親自報名或郵寄方式均可。 報名期限:103年04月17日起至103年04月21日止。 注意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二、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三、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試情形增列候補人員一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核派自動失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英語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 五、親自報名者應於報名期間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30)送達本所,並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 六、郵寄報名者應於報名期間截止日下午17時30分前寄達本所,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 聯絡人:人事室 李小姐 電話:(07)571-4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