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5-04-10~2015-04-15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三)品德操守良好、具熱忱、耐心細心且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四)無特考特用限制、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六)兼具英檢資格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村辦公處業務。 (二)公墓管理、重建及文化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霧台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期限:自104年4月10日起至104年4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履歷表、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初任同一序列職務現職審定函、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合格證明 (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均送影本,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蓋職名章),請於期限內將資料逕寄本所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村幹事)。本所地址:屏東縣霧台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電話:08-7902234轉181 ,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必要時需面試。 |